不服被判诈骗罪 唐炜臻上诉最高法院被驳回|大纪元多伦多

2024-11-21 | 星期四

不服被判诈骗罪 唐炜臻上诉最高法院被驳回


唐炜臻于2015年9月在安省证监会大楼接受媒体採访。(周月谛/大纪元)

 

【大纪元2016年04月08日讯】(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)加国华裔公民唐炜臻曾集资5,000多万加元,法院判他诈骗罪成立。他上诉到最高法院,在4月7日得知上诉失败。

加拿大最高法院在4月7日作出了判决。法院驳回了唐炜臻的上诉请求(Application for leave to appeal)。这意味着唐炜臻不可能再推翻他的5,000元以上刑事诈骗罪名。安省上诉法院(Court of Appeal)的判决即是最终判决。

唐炜臻在2015年11月向最高法院递交了上诉申请,还提出了几项动议(Motion),比如法院任命律师帮他打官司和允许他提供新证据。高院驳回了这些动议。唐炜臻得知上诉失败后告诉《大纪元》,这是决定他命运的一天。

事件回顾

唐炜臻是湖南人,出国前在湖南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书。 他在1990年来加拿大,随后毕业于滑铁卢大学生物系,拿到了硕士学位。

唐炜臻之后改行从事证券交易,多年来活跃于安省华人社区。他是多伦多湖南同乡会的创始人之一。2006年至2009年期间,唐炜臻约有200多名投资客户。他从客户手中一共集资了5,000多万加元。客户们来自中国、加拿大和美国。

唐炜臻以前向客户承诺,把钱投给他后,每週回报率是1%。许多客户们从2006年开始投钱给唐炜臻和他的公司。

有的客户发现他公司的业务有问题,向安省证监会投诉。证监会从2009年开始禁止唐炜臻买卖证券,并开始调查他的公司。证监会认为他违规,这导致他的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被冻结。 许多客户要求他退钱。

安省法院陪审团于2012年10月裁决,唐炜臻的5,000元以上诈骗罪名成立。法官在2013年2月判他6年监禁,允许他在服刑约2年后申请假释。如果他出狱后不能在5年内付清280多万加元的罚款,就要再坐牢5年。

唐炜臻先后在安省拘留所和监狱里呆了2年9个月。 他在2015年7月获假释。近10年过去了,他的大部分客户一直没拿回投资本金。◇

 

责任编辑:文芳